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宜丰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已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本次共有18户家庭(家庭成员总计31人)通过审核,现对以上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2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宜丰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保障房办(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7号)。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的,中心将实行优先分配低楼层。请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26年1月14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7号保障房办,逾期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不再对其优先资格进行调整。
本次公租房申请均使用“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可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赣通码“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提交公租房申请;在“公租房申请一件事专区内”“我的申请”栏目中查询公租房审核结果与审核进展。
咨询电话:2751807、2751810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宜丰县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
宜丰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宜丰县
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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