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沟通对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示范文本更新。
1
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用)》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第二十四条规定:
2
法律小知识
No.1
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No.2
单位不缴或少缴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最新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可前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下载。复制下文链接,快去更新吧!
来源:赣州公积金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新出网证(赣)字05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国新网3612006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