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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启动

2025-04-27来源: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辑:裘沙沙作者: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南昌市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范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镇常住人口、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配售。应当首先从本市城镇户籍(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经济困难的无房家庭开始,按照量力而行、分类分批保障的原则,逐步将整个工薪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购房人如需退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回购,退出(回购)后的房源仍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使用。

  二、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购,每个家庭限购一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将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单身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申请审核。年满十六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已成年单身子女可单独进行申请。

  申请人为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年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申请人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有稳定工作且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社会保险。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正在享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租住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政策的;

  2.已享受过房改房(含已经转移登记)的;

  3.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实物政策(含已办理了上市)的。

  (二)按规定退出以下各类政策性住房(房改房已转移登记、经适房已上市交易的除外)后,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可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当承诺在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前须按规定自愿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房改房、经适房等原有政策性住房:

  1.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租住的公有住房、人才住房的;

  2.按房改政策退出已享受的房改房实物房源;

  3.退出(回购)未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实物或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

  三、申请规则

  根据供需情况,采取摇号方式,面向所有申请家庭实行分阶段分类型配售,首先从第一优先序列(即: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支出型困难的无房家庭)开始配售,仍有富余房源的,则依次面向其他优先家庭配售,直至房源全部配售完毕。

  (一)第一优先序列: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支出型困难的无房家庭;

  (二)第二优先序列:本市城镇户籍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前为52622元)的无房家庭;

  (三)第三优先序列: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

  (四)第四优先序列:本市城镇常住人口的无房家庭。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家庭成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主申请人填写申请家庭有关信息,签署同意对其户籍、婚姻、就业、公积金、房产、机动车、生产经营、纳税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

  四、申请流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常态化线上申请的方式,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注册登陆南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南昌安居保障房(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申请家庭有关信息及相关声明和授权,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需求。

  五、其他事项

  该次申请仅为需求性摸底,待项目具备配售条件时,有关部门将发布项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并组织开展配售资格审核、房源配售等工作。具体以项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为准。

  六、咨询电话

  南昌安居公司:0791-8733777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门:0791-86719291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1.南昌安居保障房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南昌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声明及授权

  (查看附件2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

  南昌安居保障房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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