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报道:2日,记者获悉,南昌市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已经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高162元。调整后的上限标准为1438元。下限则取消了2007年对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标准,统一执行100元的下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