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排行榜
·“汤臣一品”楼盘日租金堪比豪华五星酒店
·北京警方解释不得向违背作息规律者租房规定
·南昌经适房申购首日4197户报名
·南昌市房管局:房产中介员工不得代签合同
·北京8月小户型出现热销 房价或走向平稳
·银行收紧二手房贷 坏账危机离我们有多远?
·北京62%在售楼盘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施华洛世奇打造全新概念水晶卫浴
论坛
ID
密码
家居靓图
时尚热点
·凉秋 持久魅力叠穿法
·肌肤最缺5大天然救星
·夏裙秋穿 只需改变一点点
·细数职场十大潜规则
·玲珑女星 谁的身材最火辣
·一个被包养男人的性生活经历
·女人都要做“中国式美女”
·完美男人的吊缀和袖扣
·谁不能忍受恋人的坏脾气
·《色,戒》正面全裸儿童不宜
  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房产 > 楼市新闻 正文
南昌落实政策规范运作 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
大江网    2007-09-06 16:48
【字体:  】    在线投稿       新闻热线:0791-6849275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为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市通过政策性和市场化双重手段加强市场调控,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稳定良好发展态势,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一、完善政策措施,保障房源供给

  本着“扩大供应、改善结构、加大保障”的原则,我市今年出台了《关于保持2007年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制定用地规划,有效保障土地供应。

  根据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状况,我市制定了2007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今年全市计划供应6500亩,其中,市本级供应3500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低于800亩。

  (二)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存量土地。

  我市颁布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依法整治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对虽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金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满1年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对已经交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已经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情况下,1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尚未完成报建手续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加快项目报建进度,3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从而强化了对存量土地的清理和充分利用,增加市场有效供应。

  (三)规范拆迁行为,依法保障双方权益。

  市政府新近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房屋拆迁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改进拆迁工作、化解拆迁矛盾的新举措。一方面下放拆迁裁决权,加快房屋拆迁进程。房屋拆迁裁决一直由市房管局负责,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形势。拆迁裁决权下放给各区拆迁管理部门行使,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房屋拆迁进程,加快安置房建设,将“人等房”变为“房等人”,解除了拆迁户的后顾之忧、过渡之苦。此外,我市还打破房屋拆迁区域垄断,逐步实行市场化,使得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机制,拆迁人可以选择信誉好、执行政策好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单位则必须在投标中比服务、比技术、比进度。另一方面,依法依规拆迁,维护社会公益利益。房屋拆迁政策性强,关系到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市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拆迁,切实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那些索要超过法定的高额补偿,不按法定程序解决拆迁纠纷,滥用权利,经充分协商仍拒不搬迁且严重影响房屋拆迁进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四)抓好监督协调,推进房屋建设步伐。

  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建委、房管、国土等部门领导牵头的三个督导小组,对全市已出让房地产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每10天召开一次调度会,对开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和解决。促使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限期开工。截至目前,有116万平方米的项目已开工建设;200余万m2的项目正在办理报建手续,即将开工建设;到年底预计又有近500万m2的商品房可以上市。

  二、重拳出击,整顿交易秩序

  针对开发商、房产销售代理商的捂盘虚售以及一些中介机构发布的虚假销售信息等种种违规、不法行为,我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

  (一)加强预售管理,杜绝违规销售。

  我市房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今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和媒体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发卡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通过南昌市房地产综合管理网签约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进一步加强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杜绝商品房预销售经营中各种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经营行为,营造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房产市场环境。

  (二)规范交易秩序,严查违规行为。

  我市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测算报告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委托代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备案证书等证件和资料,并且不得虚报销售进度,制造虚假信息,炒作或囤积房源;不得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由工商、房产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三)开通专门网站,公开销售信息。

  为了让市民更清楚地了解各楼盘准确及时的销售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日前,市房管部门对今年以来领取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以及目前可售住房房源进行了公示,并每天对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市民登录到“南昌房地产信息网”(www.ncfdc.com.cn)的“商品房资讯”栏目就可以了解到目前全市在售楼盘的详细情况。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6282627、6282156,对违反规定者,市房管部门将责令违规开发企业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该开发企业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以及该项目的权属登记等手续。市房管部门要求各开发企业制作统一的房源公示栏,在销售现场公示可售房源的具体情况,售楼现场公布的销售进度信息应当与网上公示的一致。

  为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及时掌握二手房交易和价格变动情况,我市将建立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及二手房网上备案监管系统,实现二手房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并将启动二手房在线交易,引导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

  三、强化政府职能,扩大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

  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切实强化政府职能,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调控方针,一手抓房地产市场的依法整治工作,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力度;一手抓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不断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地改善了我市居民的住房条件。

  (一)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

  今年年初,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责任状,明确年内建设经济适用房70万m2。为保证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购销售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元月,我市在青云谱区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试点工作,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了首批200名经济适用住房的中签家庭,通过试点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经济适用房申购、销售的路子,并且为全省经济适用房的申购、销售提供了经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昌实际,我市还制定了《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实施意见》,公布了《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以及《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购房、退出实施意见》,使经济适用住房的整体运作更加规范有序。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市适时调整了收入标准线和户型比例,扩大了经济适用住房的覆盖面,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与销售能够更大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我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推出了13宗限套型、限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总占地814亩,规划建筑面积97.6万平方米,以使更多住房困难的市民能圆住房梦。

  (二)不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近年来,我市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体系。通过实物配租、租金配租和租金核减等方式,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逐步扩大实物配租比例,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为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家庭享有受惠面,今年我市对低保家庭降低了准入标准,由人均7平方米住房使用面积增加到人均8平方米,仅此一项就增加了2343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提高了租金配租标准,由原先的10元/平方米提高到12元/平方米。今年国庆节前,我市还将争取推出一批廉租房。

  记者朋友们,同志们,改善居住条件是广大百姓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市已形成了高档商品房、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已基本能满足各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下一步,我市还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加大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量,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同时,加强正确的导向,消除我市一些居民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竞争型、超前型”的住房消费误区,引导市民由“居者有其屋”向“居者有屋住”的观念转变,引导市民根据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来选择买房或租房,消除盲目攀比心理,通过梯度消费的方式逐步改善住房条件,从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 编辑: 周良
来源: 大江网
专题:  
    相关新闻:
·南昌经适房申购首日4197户报名
·南昌城区房屋拆迁补偿首次听证
·南昌四大经适房小区工程进展顺利
·8月南昌楼市淡季也火
·1-7月南昌住宅销售面积增两成
·南昌一批经适房月底动工 力争春节前交房
·南昌首次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瑞金23岁女子裸死异性家卫生间 身上有40处伤痕
-南昌交警浴血斗歹徒 被连刺2刀 已脱离生命危险
-第二条西气东输管线经南昌 明年开工 2010年通气
-赵薇自认唱功天下无敌:没觉得有谁唱得比我好
-王菲那英发廊探访:洗发最低一百元 何洁成招牌
-女子为给丈夫增寿 当众做爱四次后将其“吻”死
-刘翔田径世锦赛夺冠后扔国旗遭网友炮轰(组图)
-别让爱婴医院因促销奶粉变成“害婴医院”
-让你湿漉漉 健康全裸游泳社游戏化(图)
-上海交大限制白领蹭饭 "淑女班"学费一年4万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